平安合盛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0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426号)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10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
能损失全部本金。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
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
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
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
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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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
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
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
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
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进
行了复核。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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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2
第十部分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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