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

源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6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34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8,474.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99.4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74.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全部到

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                         342,748,074.72

2.募集项目资金累计投入(-)                   222,840,069.51

其中: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09,719,209.50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3,120,860.01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0,000,000.00

4.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19,000,00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10,000,000.00

   归还银行借款                        9,000,000.00

5.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40,908,005.21

6.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56,894.27

7.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495,900.98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46,860,800.4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41,840,069.51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3,120,860.0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1,840,069.5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6,860,800.4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京源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9 年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

  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

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 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

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30188000226243      27,903,796.95  活期

南通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30188000226325      14,550,468.02  活期

南通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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