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北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章程》
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雅北投资持有公
司股份 98,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8%,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的主体资格。
本着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原则,雅北投资提议将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谦玛网络 1,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
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6)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董事会认为,雅北投资作为提案人向
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港中旅维景国际
大酒店写字楼 12 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
规定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的议案》;
9. 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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