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自 2018 年以来,受立案调查及银根紧缩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银行授信

申请受到很大影响。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应融资

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需为公司银

行授信申请提供担保。2018 年 5 月份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一直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鉴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业

务的发展。为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融资担保的责权,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

实际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收费标准为年费率 0.5%,

不足一年按实际时间折算支付。预计 2021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

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刘虎军、熊瑾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33,457,397 股,占公司股本 23.9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

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虎军、熊瑾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33,457,397 股,占公司股本 23.93%。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由控股股东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公司根据控

股股东实际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收费标准为年费率

0.5%,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年担保费费率为 0.5%,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自 2018 年以来,受立案调查及银根紧缩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银行

授信贷款申请受到很大影响。应融资机构要求,在提供子公司及相关资产做担保

之外,还要求控股股东对相关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解

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先生、熊瑾

玉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

系为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正常性业务。

  此次关联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以及资金的正常运

转和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控股股东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

瑾玉支付的担保费用为 0 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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