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

规定,我们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黄钰昌、刘家雍、苏锡嘉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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