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
规定,我们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黄钰昌、刘家雍、苏锡嘉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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