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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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

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

素,同意公司将“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上述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8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 号)同意注册,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333,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9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5,950,16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892,778.72 元后,募集资金为 978,057,381.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5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证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         24,916.37       22,716.37

  2  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775.67       10,775.67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723.38        7,723.38

  4  补充流动资金            18,784.58       18,784.58

         合计           62,200.00       60,000.0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    变更后预计达到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研

发项目开展情况不及预期。为提高募投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拟

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公司上市后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骨

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研发项目开展情况不及预期,但该募投项目可

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52.71%。

  本次延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需要“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

论证”的有关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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