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二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0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89

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因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基金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债

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

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

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

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

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1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出现不利行情时,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持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终止等风险。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

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本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

  10、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进行

了更新。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6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43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225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