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2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

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王敏先生、姜泽宇先生、

梁涤成先生、独立董事阮军先生、方志刚先生及王寿群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

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康铭盛”)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申请不

超过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江西康铭盛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江西康铭盛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

批准后江西康铭盛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事宜,具体担保期

限、担保金额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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