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娄爱华、徐赞、张卫

                        日期: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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