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杭州银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926)

       中国杭州

     2021 年 5 月 21 日

         I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 ……………………………………………………………………………… I

会议须知 ……………………………………………………………………………. II

议案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议案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15

议案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8

议案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20

议案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9

议案7 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 44

议案8 关于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48

议案9 关于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50

议案10 关于增补沈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5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5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评价结果报告 …………………………………………………………………. 63

                         I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5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

五、提问交流

六、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七、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八、投票表决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十、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I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

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 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

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

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II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

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

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

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第 8、9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1/2 以上通过。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公司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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