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ST 东海 A A 股代码:00061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B 股简称:*ST 东海 B B 股代码:20061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交易对方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刘春刚 山东省昌邑市平安街
易建华 海口市琼山区桂林上路
成都探学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11
(有限合伙) 层1102号
成都朗众星成教育咨询服务合伙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11
企业(有限合伙) 层1102号
2021 年 5 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
转让在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交易标的相关财
务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
相关审计、评估数据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
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
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
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均已出具下述声明和承诺:
1、本企业/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1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
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5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 7
二、本次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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