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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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弘药业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志刚            联系电话:021-203286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佳             联系电话:021-2032890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蒋志刚、吴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对三会会议记录和三会会议决议、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查阅、复制、记录;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    √

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

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

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说明 1)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                   √

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

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    √

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复制、记录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报告和决议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   √

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    √

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     √

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1 / 5

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

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   √

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

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

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

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              √

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复制、记录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三会文件、投资者活动记录表等,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

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   √

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   √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

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复制、记录公司内控制度、财务资料及相关凭证等,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沟通了解。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

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   √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

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               √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2 / 5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                 √

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                 √

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                 √

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复制、记录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相

关三会文件等,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  √

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  √

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  √

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  √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  √

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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