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

人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17:00 结束。2021 年 5 月 10 日,在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

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3,694,300.90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60.09%,达

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代表基金份额共计 3,694,300.90 份,表决结果为:3,589,651.35 份基金份额

同意,96,977.76 份基金份额反对,7,671.79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

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

额总数的 97.1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6,666.67

          公证费      6,500

          合计       33,166.67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

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

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自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基金”)办理

完毕相关交接手续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东兴证券变更为东兴基金;本基金

管理人基于前述变更事项对《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东兴基金将于前述事项办理完毕后另行发布公

告。

   四、备查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

   5、北京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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