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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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证券代码:68829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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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

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东方基因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

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

工作。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要求,出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相关身

份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身份验证

符合参会股东身份资格后,方可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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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登记时说明,如果是书面发言,

应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口

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发言顺序应当按照登记顺序安排,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

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 10 人,每一位股东发言不

超过 2 次,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

股份总数。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

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按要求

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

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结果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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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3 点 00 分

   2、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 3787 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剑秋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人数及所持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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