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
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4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8.6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709,207,8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4,752,400 元 后 , 实 际 可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为
614,455,4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文件
资总额 入金额
年产2,000万平方 海环审
1 米PVC地板生产 47,456.82 47,456.82 2019-330481-29-03-024219-000 【2019】25
基地建设项目 号
海环审
研发中心建设项
2 5,988.72 5,988.72 2019-330481-29-03-024256-000 【2019】26
目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
3 8,000.00 8,000.00 – —
目
合计 61,445.54 61,445.54 – —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854.25 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92.34 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
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并向其提供不超过 15,445.54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超过 30,000 万元
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9,843.92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41,956.9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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