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一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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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内容……………………………………………………………… 3

二、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3

三、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4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5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5

六、  结论意见………………………………………………………………………………………………………… 6

                              2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傲农生物”,

依上下文而定)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计划”或“激励计划”),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签订了《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

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

  -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

  -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的;

                                法律意见书

  -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该等文件中所陈述的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没有遗漏和/或误导。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根据可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2. 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

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

师保证了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发表意见;

  4. 本所及本所律师确信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遗漏;

  5.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的

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就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

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

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7.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8. 公司已审慎阅读本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法律意见书所引述或引证的事实

部分,均为真实、准确与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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