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21 年 5 月 18 日
序号 目 录 页码
一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3
二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三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6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9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4
4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35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3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6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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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排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20
1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待遇管理办法的议案 121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5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9
12.01 选举包正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02 选举毛中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03 选举张少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04 选举朱家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3
13.01 选举魏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 选举吴娜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1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6
14.01 选举王文章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4.02 选举向开满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4.03 选举季文博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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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2021 年 5 月 18 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持大
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提问需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
提供书面提纲。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情况安排股东发言、
提问,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
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本次大会审议了各项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根据公
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第 11 项议案需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需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12、13、14 需以累积投票制方
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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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99 号上海假日酒店 3 楼会议厅。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待遇管理办法的议
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包正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02、选举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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