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核意见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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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1)第 010619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泰禾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泰

禾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

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泰禾集团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第 1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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