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内蒙古溢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鸿鹰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湖南成

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诺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长沙开源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市科益丰生物技术发展有公司、长沙世唯科技有限

公司、长沙世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可达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菲

托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湖南省中药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格瑞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益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

南津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溢多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珠海瑞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珠海溢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澳门溢多利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技术机密和知识产权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全面预

算、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财务报告质量、重大投

资(并购)风险、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

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2020 年公司纳入内控自评的范围主要包括:

  1、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

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

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

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

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

事会、经理层对企业的管理;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有一个研究院、三个职能中心及五个事业部。研究院包

括生物医药研究中心、生物工业研究中心及药用植物研究中心;三个职能中心为

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运营中心;五个事业部为药用植物事业部、生物工业

事业部、生物医药事业部、生物农牧事业部、动物药业事业部。公司组织机构分

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相互牵制,并有相关的制度做支撑。

  3、母子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

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全

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内蒙古溢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湖南新鸿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湖南成大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诺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长沙开源化工有限公司、北京

市科益丰生物技术发展有公司、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珠海瑞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珠海溢多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津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龙腾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益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世唯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湖南美可达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菲托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湖南省

中药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珠海溢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澳门溢多利有限

公司。

  4、制度体系

  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发展需求,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

合的原则,梳理完善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

化,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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