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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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12024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公司)董事会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积成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积成电子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

  我们认为,积成电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积成电子公司2020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秀芹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 嵩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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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积

成能源有限公司、积成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积成电子系统有限公司、青岛积成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积成智通新能源有限公

司、上海积成慧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实积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卓识网安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积成中物新材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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