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2 号《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
(保荐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40,785 股,发行价格每股 4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15.50 元,
扣除总发行费用 7,711,687.17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288,228.3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7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二)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28.8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募集资金已投入流动性资金补充 19,242.35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结余 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董
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专项账户,
活期存款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1906524。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
业部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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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
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71010122001906524 活期户 0.00 已注销
合计: 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242.35 万元(包含
利息收入),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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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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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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