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魏会生)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6 次,现场出席董

事会 3 次,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3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

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

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事

项;(2)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项;(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相关事项;

(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

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

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10)关于转让二级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荣银利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条件的相关事项;(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事项;(13)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

相关事项;(1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事项;(15)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相关事项;(16)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相关事项;(17)关于确认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及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事项。

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邯郸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2)关于向控股

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3)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4)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

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经营管理正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

项;(5)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安徽融易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暨关

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3、2020 年 5 月 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1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额度暨关

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新增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应收账

款转让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2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全

称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

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储备人才信息,

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积极有效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自己的

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

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五、维护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

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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