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升霖

  本人作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工作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

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董事会每

项议案,并经过了独立、审慎的思考后,均投票赞成,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1 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决策程序,所有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7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和《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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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4 月 2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分别对《2019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3、2020 年 8 月 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于 2020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对《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通讯、现场交流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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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尤其是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本人持续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保障公司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认真做好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

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使

用、补选非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供了相关建议。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我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

作,并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督促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规定,

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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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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