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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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彭敏、马小辉、朱晓斌、杨彦双因个人原因主动离

职,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 万股,回购

价格为 2.90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4,118,895 股减至 413,658,89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14,118,895 元减至 413,658,89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

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每日 8:30―11:30、

12: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宇超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联系传真:0579-89295392

    邮政编码:3213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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