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7 日
(星期四)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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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
际金融中心 3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1、3、4、5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
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登载在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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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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