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 C 类基

    金份额等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同时也对其中

部分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划付规则进行了更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涉及本公司旗下 3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上投摩根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修改将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起正式生效;上投摩根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修

改将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起正式生效。

    二、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上述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

自动转换 A 类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

类别。

    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以上(含),30 日以内       0.5%

     30 日以上(含)            0%

   (3)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序号             基金名称            C 类份额销售服务费

  1    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5%

  2    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6%

  3    上投摩根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6%

   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相应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计提。

   三、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

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四、更新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划付规则的情况

   本次同时更新了部分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划付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基金名称               修订情况

                   基金管理费/托管费每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

     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

1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费/托管费每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

     上投摩根核心精选股票型

2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五、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 3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可以附件(《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为参考。

   六、重要提示

   本次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

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上述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改事项已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相关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

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

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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