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8 号)核准,公司向 11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283,216 股,发行价格为 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1,490,478,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618,757.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5,860,234.24 元。

  2021 年 1 月 14 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已将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同日出具的“天

健验〔2021〕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1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导体芯片封测

1                         138,000.00     129,047.90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58,000.00     149,047.9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

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保证日常经营运

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充分盘活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

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

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

展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

业的理财机构,并认真、谨慎地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

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3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理财产品,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委托理财,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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