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偿还公司借款、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
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一年。在 20 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
求,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
的借款年利率向新世纪公司计付借款利息,公司预计本次向新世纪公
司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 10%。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
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新世纪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新世纪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
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曾坤林先生回避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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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案得到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新世纪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 66 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19384674B
8.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
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
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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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70%,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30%,实际控制人为杨志
茂先生。
(二)关联关系说明
新世纪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7.90%股份,为公司关
联方。
(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89,724.49
净利润 19,467.32
净资产 616,730.64
(四)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新世纪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世纪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借款,公
司预计将按照不超过 10%的年利率向新世纪公司支付借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年利率不超过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
成本,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根据其实际情况而定,定价具有公允
性。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
司借款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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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向新世纪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借款、补充流
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财务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归还新世纪公司借款 3,5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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