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信披违规,上交所对*ST博信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因存在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083,简称“*ST博信”)及有关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就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已对公司和其他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并对时任董事长罗静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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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083,简称“*ST博信”)及有关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

近日,上交所针对*ST博信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ST博信在信息披露方面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二是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三是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

就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已对公司和其他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并对时任董事长罗静予以公开谴责。

*ST博信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三项违规事项

据上交所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静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ST博信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三方面违规事项。

一是*ST博信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2019年4月30日,*ST博信披露《关于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信智通”)存在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重大调整、部分业务收入确认后被取消的情形,导致该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ST博信2018年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642.97万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6208.71万元,分别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2.26%、118.38%。

同时,*ST博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由964.01万元更正为-5244.70万元,盈亏发生变化。

二是*ST博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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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T博信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认为,*ST博信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该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均出具否定意见。该公司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

2019年1月28日,*ST博信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该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6万元至14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44.11万元至606.11万元,同比增加52.75%至71.99%。

而在2019年4月26日,*ST博信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70万元,该公司业绩由盈转亏,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086.59万元,同比减少722.97%。此次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是对子公司博信智通销售业务进行调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补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上述事项,*ST博信均未在业绩预告中披露或提示。

上交所对*ST博信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经责任认定,上交所认为*ST博信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8年年报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知情权和合理预期。

就上述违规行为,此前,上交所已于2020年9月25日对*ST博信和其他责任人先行予以纪律处分,并对时任董事长罗静作另案处理。

上交所认为,罗静作为*ST博信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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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ST博信时任董事长罗静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惩恶性违规行为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关键性问题。

其中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关注公司发展现状的重要信息,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披露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如符合披露业绩预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准确披露业绩预告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应风险,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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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上交所对*ST博信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强化威慑示范效应,再次体现上交所“零容忍”查处重大恶性违规的态度。

上交所要求,*ST博信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此外,对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的恶性违规行为,上交所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以儆效尤,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目标,引导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夯实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提供有效支持。

1月24日,*ST博信开盘报6.2元,但很快便出现大幅跳水。截至当日收盘,该股跌4.94%报5.97元,封上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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