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
规规定及《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决定对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
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对《基金合同》《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将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正式生效,并自同日起
开始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起开
始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定期开放赎回,2022 年度的赎回、转
换转出开放日期详见本公司网站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 《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计算各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892)后,本基金
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277)。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份额或 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为人
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投资者每次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不
得低于 1 份,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每一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1 份。
3、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长短收取赎回费,并按照本类
别基金资产净值计提销售服务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
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费用类型 A类 基 金 份 额 C类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金 额 (M )<50 万 元 1.50%
50 万 元 ≤M<200 万 元 1.20%
申购费率 200 万 元 ≤M<500 万 元 0.80% 0%
按 笔 收 取 ,每 笔 1,
M≥500 万 元
000 元
持 有 期 限 (N )<7 日 1.50% 持 有 期 限 (N )<7 日 1.50%
7 日 ≤N<14 日 1.00%
7 日 ≤N<30 日 0.50%
赎回费率 14 日 ≤N<30 日 0.75%
30 日 ≤N<180 日 0.50%
N≥30 日 0%
N≥180 日 0%
销售服务费率 0% 0.60%
管理费率 1.50%
托管费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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