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富国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富国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68 号)。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

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

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

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富国基金账

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

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

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

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

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

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认

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8、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

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 亿元的,

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

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

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如投

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裕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

宜。

  11、代销机构(如有)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代销机构咨询。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 咨

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

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

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可能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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