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388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2年2月8日起至2022年3月7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浙商银行等

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

及时公告,但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期内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基金账户;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

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除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投资

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有权自行支配,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合约上的或其他

方面的障碍。

   8、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

(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 , 按单笔认购金额

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 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

控制措施。

   9、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其中利息以注

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销售网点(包括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诺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

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2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的《诺

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

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代销网点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投资者也

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购买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 、 基金估

值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1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

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章节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具体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

可能。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

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一、本次发售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诺德新能源汽车A(基金代码:014829)

   诺德新能源汽车C(基金代码:014830)

   (三)基金运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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