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发展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方发展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发展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

      国证监会2021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21]2584号文注册。

         2、南方发展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

      一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

      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年的年度

      对日的前一日止。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

      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具体认购金额以各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

      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9、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南方发展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和《南方发展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

      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

      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等。

         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 但对于每份份额设定一年锁定期,锁

      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

      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

      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 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

      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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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5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