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深陷三重门 差钱税多成本高

股权激励差钱“借钱行权已经成为A股股权激励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但是现在借钱的成本太高,你根本偿还不起利息。”让张成哭笑不得的是,“我自己计算过,按照我在股权激励过程中获得的股票来算,当满足所有要求可以完全解锁套现时,最少要八九年,没有八九年这些股票根本卖不完!”这名项目负责人对《金证券》记者介绍,上市公司在做股权激励时,相当于拿出一部分利润奖励公司核心人员。

□金证券记者 胡春春

股权激励究竟是喜是忧?在特惠公司核心人员的这一盛宴中,激励对象显得并不轻松——借钱行权、高额税负、减持不尽等麻烦,正被越来越多地抱怨。而撒出激励“金手铐”的上市公司,在变幻莫测的市场变化中,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高成本风险。

于是,曲线激励、借道分红……A股市场似乎又出现了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

股权激励差钱

被迫减持筹资百万

“马上又要行权了,作为激励对象,我们压力太大!”2月27日下午,探路者(300005)董秘张成在接受《金证券》记者采访时,一下子提高了语调。

两天前,张成通过深交所减持181392股,这是他今年以来的第三次减持,累计成功套现463.78万元。此间,和张成一道减持的还有公司总裁彭昕、副总裁韩涛,两人分别套现约200万元左右。

减持并非不看好公司,而是和探路者即将进行的第二次期权激励行权有关。

张成对《金证券》记者直言,高管行权缺少资金,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压力。根据公司公告,本次激励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张成获得65万股,彭昕获得195万股,韩涛获得13万股。按照6块多钱的授予价格计算,三人分别需支付现金约390万元、1170万元和78万元。

“借钱行权已经成为A股股权激励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但是现在借钱的成本太高,你根本偿还不起利息。”张成说。

纸上富贵先征税45%

留守套现却要等八九年

张成的尴尬只是A股公司股权激励中的缩影。

他告诉《金证券》记者,整个股权激励过程中,最让人觉得“憋屈”的就是“税收问题”。“行权日就要求缴税,但行权日激励对象不可能立马减持,所谓的收益也只是纸上没有真正实现的,这时候收税对激励对象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我们的征税标准都在45%,这是非常高的标准了。”让张成哭笑不得的是,“我自己计算过,按照我在股权激励过程中获得的股票来算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当满足所有要求可以完全解锁套现时,最少要八九年,没有八九年这些股票根本卖不完!”

张成对《金证券》记者表示,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司在股权激励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很多高管就走了。“有的是缺钱,直接就放弃了;有的是已经行权完了,想要早点解套。根据一些公司规定,离职后半年就可以将手中股票全抛掉,这比干等着一步步按照股权激励的要求来减持,快得多!”

限制性股票成本高

公司业绩可能被拖下水

激励对象左右为难,上市公司的日子也不好过。

“由于目前A股市场涉及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成本正面临扩大的风险。”上海经邦集团一名负责企业薪酬激励项目运作的资深负责人昨日告诉《金证券》记者。上海经邦集团是沪上提供股权激励方案的知名咨询公司。

“现在A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采用两个方式:一个是股票期权,一个是限制性股票。对上市公司而言,前一种方式成本要低些,后一种方式成本要高点。”这名项目负责人对《金证券》记者介绍,上市公司在做股权激励时,相当于拿出一部分利润奖励公司核心人员。如果激励的过程中,公司业绩向好,股价高升,那么上市公司拿出的这部分成本就可以在业绩和二级市场的股价中获得弥补,反之则成本风险增大。

上述项目负责人补充,由于这两年大的经济环境并不理想,一些企业受到拖累,很多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行权后,会计账面会因为股权激励成本的问题“由正变负”。“非上市公司还可以操作下,上市公司能操作的空间太小。”

灰色地带曲线突破

高管呼吁税负改革

当所有的问题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一些上市公司选择了“另辟蹊径”。

近日,康缘药业(600557)和三特索道(002159)均发布定增方案。巧合的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二者的定增方都和公司管理层密不可分,被市场理解为曲线激励。

其中,康缘药业的定增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和汇添富管理的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康缘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康缘药业及其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以及康缘集团指定的其他人员自筹资金8000万元(享受浮动收益),并融资1.6亿元(享受固定收益)成立。而三特索道则直接向股东和高管定增,其中涉及6位高管。

“这还真提醒了我,这是一个办法。”探路者董秘张成对《金证券》记者直言。

不过,他略加思考后表示,直接定增或者通过基金曲线定增,只能在少部分高管中实行,因为这一方式需要的资金更多。“不过这种方式不需要缴那么多税,而且锁定期就一年,很容易减持,应该属于高投入快回报型的。”

业内人士对《金证券》记者透露,除了上述方式,一些上市公司也在酝酿借道信托实现“特殊利益分配”,以便给予管理层分红,但需要支付很高的中介费用。

《金证券》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股权激励方面的法律规定限定得很死,上市公司很难寻找更多的灰色操作路径。部分上市公司高管表示,由于股权激励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只要这两个法律不改变,目前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和公司面临的尴尬就不会解除。“我们希望最先改变的是征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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