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股票代码:688097           股票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 666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二二年一月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

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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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

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

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

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

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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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120,754,950 股(含

120,754,950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

相应变化或调减。

    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74,622.83        74,600.00

2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        48,207.07        48,000.00

3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2,508.98        22,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4,900.00        24,900.00

            合计             170,238.88       17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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