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稳鑫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2 日
长盛稳鑫 63 个月债券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稳鑫 63 个月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580
交易代码 010580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00,324,234.43 份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
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
投资目标
定收益类工具,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
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
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
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权
利在投资者一方的含权债券按照债券的行权剩余期
限计算)。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
投资策略 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
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开放期内,为了保
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
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保留现金或投资于具有较
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
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
业绩比较基准 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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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稳鑫 63 个月债券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10 月 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2,253,274.84
2.本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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