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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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2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洲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 329,724,410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1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6,554,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4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46,451,50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1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10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467,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6%;反对 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907%;反对 87,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0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467,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6%;反对 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907%;反对 87,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君律师和岑若冲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2)第 033 号),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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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31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