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持有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 4,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监事会主席蒋文群女士计划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4%)。

  2、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3%)的董事、副总

经理周翔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059%)。

  3、持有公司股份 6,781,8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的总监邹少

波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12%)。

  4、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0%)的总监梅春伟

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49%)。

  5、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0%)的总工程师韦

利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0.0049%)。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监事会主席蒋文群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翔先生;

公司总监邹少波先生;公司总监梅春伟先生;公司总工程师韦利军先生。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如下表:

                  1

                占公司总股本  有限售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蒋文群    4,800,000      0.38%   3,600,000    1,200,000

  周翔     300,000      0.023%   225,000      75,000

  邹少波    6,781,849      0.53%   5,086,387    1,695,462

  梅春伟    250,000      0.020%   187,500      62,500

  韦利军    250,000      0.020%   187,500      62,500

  合计    12,381,849      0.97%   9,286,387    3,095,462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 蒋文群女士、邹少波先生所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经历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 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蒋文群        1,200,000          0.094%

   周翔         75,000          0.0059%

  邹少波        1,500,000           0.12%

  梅春伟         62,500          0.0049%

  韦利军         62,500          0.0049%

   合计        2,900,000           0.23%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变)。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 本次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蒋文群女士、周翔先生、邹少波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均承诺:本

人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蒋文群女士、周翔先生、邹少波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

先生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个人需求、证券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 蒋文群女士、周翔先生、邹少波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不是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人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战略发展产生影响。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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