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00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变更为“北京市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11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990,729 股,发行价格为 32.88 元

/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8,815,169.5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 9,180,842.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9,634,326.7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

[2021]C-000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金额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

 1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64,281.52

                      限公司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

                  阿尔特(成都)汽车设计

 2  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                  5,000.00

                     有限公司

    项目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    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

 3                               9,600.00

    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公司

              合计                78,881.52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由于公司办公地址和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拟同步变更“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

目”的项目建设地,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建设地     变更后项目建设地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区双羊路 8 号       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变更为“北京市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影响,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

目的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有利于公司整体的规划及战略布局,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

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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