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NORTH COPPER  (SHANXI) CO.,LTD.

             章

             程

        二 O二 二 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党委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设立公司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证函(1996)47 号“关于同意设立山西南风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638887N。

   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

股份为 6200 万股,于 1997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ORTH COPPER   (SHANXI)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 376 号,邮政编码:

044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1,287,336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建设国际领先、国内一流铜业企业为目标,

坚持创新引领、效益优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坚持以铜为基,加大矿产资源

开发储备,聚焦铜基新材料研发应用,以数智化为企业赋能,不断提升核心竞争

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

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

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

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气体及液

化气体:氩(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冶炼弃渣(不

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

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

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

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

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

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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