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称变更等情况,结合《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风化工集团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方铜业(山
股份有限公司。 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FINE CHEMICAL 英文名称:NORTH COPPER (SHANXI)
INDUSTRY GROUP CO.,LTD. CO.,LTD.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本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建设
地资源,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 国际领先、国内一流铜业企业为目标,坚
以质量为根本,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 持创新引领、效益优先、合规经营、稳健
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经济效 发展,坚持以铜为基,加大矿产资源开发
益,为股东赢得最佳投资回报,使公司成 储备,聚焦铜基新材料研发应用,以数智
为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楷模。 化为企业赋能,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
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制。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性质的证券,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任。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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