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关 于山东 沃华医 药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内 部控制 鉴证报 告

           目录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 部控制 鉴证报 告

                      永证专字(2022)第 310011 号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沃华医

药”)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

其有效性是沃华医药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

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沃华医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沃华医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荆秀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增玉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活动管

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项目

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

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5%,且金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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