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登公司短信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

    询,获悉公司前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冻结情况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冻结申请人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称   大股东及其                         /拍卖人等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上海鸿

孜企业

       否     0     0%    0%    -    -     -     –

发展有

限公司

合计     -      0     0%    0%    -    -     -     –

      2、本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原因的说明

      上海鸿孜此前所持有的全部 87,660,000 股公司股份因上海鸿孜与江苏伟伦

    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法院执行并冻结保全,经两次拍卖,竞买人徐逸在江苏

    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的“宏达新材”(股票代码 002211)股票 1,200,000 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

    最高应价胜出,详情请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第二次

    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等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鸿孜名下 1,200,000 股应在解除冻结后过户至竞买

人名下,因此发生上述股东冻结情况变化。本次过户完成后,上海鸿孜将不再持

有公司股份。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变化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鸿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海鸿孜持有的 8,646 万股公司股份已过户至江苏伟伦名下,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恩伟先生,详情请

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00)等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

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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