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普医疗”)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新增 2021 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

展而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

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晓尧:

  康熙雄:

  白华: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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