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1-081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吉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

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武汉华数锦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武汉

卓尔航空城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宿舍楼及配套设施,是为满足其开展经营活

动和日常生产办公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关于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吴奇凌先生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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