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38     三孚股份       2021/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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