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铁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

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

  2、经审查,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形。

  3、经详细了解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

会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其本次收购价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张农、章桐、任家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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