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无锡南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黄斌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转让控股子

公司无锡南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22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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