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下属企业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下属企业惠多利农资有

限公司报告,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惠肥料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衢环龙游罚字�z2021�{

6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对浙惠肥料公司检查中,发现浙惠肥料公司厂区外东面

雨水总排口排出的水体,经采样监测氨氮浓度未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和《浙江省生态环

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浙惠肥料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

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6万元。

  二、整改情况

  根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浙惠肥料公司对于雨水中“氨氮”超标排放

事宜,积极开展了细致排查工作,邀请环保公司进行现场勘察,沟通问题处理措

施,确定了如下整改:

  1、露天场地中堆放的含氮原料已全部移入仓库内;

  2、在初期雨水处理工程未完工前,初期雨水纳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

  理合格再排放;

    3、选定龙游元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初期雨水处理实施单位。

    浙惠肥料公司已经将上述整改方案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目前初期

  雨水处理工程已经完成了土建部分,将在近期完成设备安装等全部整改工程

  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未涉及下属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操作等事项。浙惠肥料公司

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较小,相关

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敦促下属企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并开展环保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86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