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天科技”、“上市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

[2021]第 221 号《关于对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

注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关注函的回复,

现按照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2021 年 4 月 2 日,你公司回复我部关注函时称,你公司收到上海圳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圳远”)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海圳远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以确保上市公司控制权

的稳定。5 月 10 日,你公司再次回复我部关注函称,上海圳远不排除在未来六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你公司股份,该等减持将在确保

刘涛为你公司控制人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并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称,

上海圳远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你公司总股本 0.80%的股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

以下事项并作出书面说明:

  1.上海圳远在 4 月 2 日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而在 5 月 11 日预披露减持计

划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经公司向上海圳远询问并经上海圳远确认,为解决其自身资金需求,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预披露减持计划。

                   1

  2.上海圳远在 5 月 10 日披露不排除在未来六个月减持公司股份但未有明确

减持计划,而在 5 月 11 日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经公司向上海圳远询问并经上海圳远确认,经谨慎研究,为进一步确保公司

控制权的稳定,上海圳远已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海圳远

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亦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3.请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信息披

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等违规情形。

  回复:

  上海圳远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公司公告其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271,949 股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请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减持计划进行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93,195,588 股的股东上海圳远计划

在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71,949 股。

  上海圳远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经审慎研究,为进一步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上海圳远决定提前终止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271,949 股公司股份的股份减持计划。截至发

函日,上海圳远未实际实施上述减持计划,亦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经谨慎研究,为进一步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

定,上海圳远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截至目前,上海圳远未实施上述减持

计划,亦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上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

                  2

      及时等违规情形。

        4.上海圳远减持计划对你公司控股权稳定性的具体影响,如何确保该等减持

      将在确保刘涛为你公司控制人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同时,上海圳远减持你公司

      股份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回复:

        经公司核查,上海圳远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71,949 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80%)。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圳远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海圳远决定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截至目前,上海

      圳远未实施该减持计划,亦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经公司核查,费铮翔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589,936 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

        如费铮翔先生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后,刘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

      费铮翔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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